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2/4 14:42:22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职责分工,着力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到2021年底,医养结合服务相关制度、标准、规范有效实施,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到2022年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普遍推行,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与不足,明确整改内容和目标,全面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
(二)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各类医养结合机构严格落实各项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根据相关要求配置科室、人员和设施设备,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医养结合机构中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24号)要求,为居家老年患者规范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中医服务等上门医疗服务。
(三)推动落实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卫健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指南,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各类医养结合机构要按照服务指南、管理指南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规范提供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辅助与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强化养老服务、医疗服务、医养服务衔接、运营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机构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落实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同时根据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将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培训纳入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培训计划,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
(五)做好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工作。各地要认真组织应用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继续做好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督促医养结合机构定期填报基础信息、更新有关数据;对新成立的医养结合机构,要及时分配账号和密码,定期组织入库填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审核所辖区域医养结合机构填报的各类信息,确保监测数据质量。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使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服务。
(六)强化医养结合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及工作规范、指南,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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